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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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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嵇少峰:螞蟻上市的困惑與金融科技的未來

     來源:互聯網

    隨著政府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管控及螞蟻集團上市的暫停,金融科技行業整體陷入了迷茫。從業人員無法理解一度引發資本瘋狂追捧的金融科技為什么在一夜之間跌入低谷,甚至監管部門也并不十分清楚該如何準確把握監管的尺度及應遵循的主要邏輯。

    如何撥開金融科技行業面前的迷霧,還得回到對金融科技本質的反思上——金融科技的屬性是金融還是科技?金融科技公司應該做成相對超脫于金融的純科技公司還是應做成具有科技能力的金融企業,或者變成一個又有金融掌控力、又不受金融監管的超脫機構,這是所有問題的原點。

    一、科技的定義與金融科技的屬性

    我們有必要回歸科技本身的定義。人們習慣于把科學和技術連在一起統稱為科技,實則二者既有密切的聯系,又有著重要區別??茖W解決理論問題,技術解決實際問題??茖W要解決的問題,是發現自然界中確鑿的事實與現象之間的關系,并建立理論把事實與現象聯系起來;技術的任務則是把科學的成果應用到實際問題中去。

    將科技引入金融領域,用金融科學解決金融理論問題,用金融技術解決金融機構、金融行業的實際問題,其任務是把金融科學的成果應用到金融工作的實際中去。在現實生活中,金融科技是通過對金融行業、金融機構的賦能間接產生經濟與社會價值,因此金融科技本身并不會顛覆金融行業、代替金融機構,這完全是兩個不同層面的東西,根本無替代關系。

    因此,當下的金融科技公司只有兩個發展選項。一是成為純粹的科技公司,為金融行業、金融機構賦能,而本身并不需要接受直接的金融監管,監管部門通過對金融機構的約束間接實現對金融科技公司的規范;二是成為一家以科技能力為核心驅動力的金融機構,仍應嚴格按照金融監管的規則開展各項業務、規范自己的行為;同時因科技創新帶來的不確定性,也應該接受相比于傳統金融機構更差異化、更包容、但在某些方面更嚴格的審慎監管。

    前者不應該存在什么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的限制,也不應該由監管部門對其直接發號施令;而后者顯然必須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的各項規定。

    從監管部門角度看,現實中的螞蟻集團以金融科技公司的身份,變象做成了杠桿近百倍的金融機構,各種矛盾與不規范導致其產品與市場的風險傳遞給了金融機構,這是監管所無法接受的,這也是要求螞蟻成立金控集團,并嚴格按照金融機構的屬性進行監管的主要原因。我們需要理一理兩邊的代表性觀點及造成監管糾結的根本原因。

    二、金融科技公司與監管部門的糾結

    (一)金融科技公司的觀感

    1、監管部門要求對金融科技公司進行監管缺乏相關的法理依據。

    從金融科技公司的角度看,作為一家科技公司,本身并不希望成為實質的金融集團。很多企業本身并無金融牌照,也并不直接從事放貸等金融業務,只是幫助銀行完成貸款的全流程,真正的角色是助貸,即使參與程度高,但這與各行業商會、會計事務所向銀行推薦客戶,為其提供客戶信息等并無本質上的區別。根據法律規定,金融監管部門只能約束法律限定的金融機構等,并不能管理超出金融監管范圍外的一般法人公司。

    2、銀行自身具有完整的風控體系、法審流程,如果存在風險傳遞,也是銀行自身的問題。監管可以要求銀行嚴守風控自建原則、防范貸款風險過份集中、管制第三方合作機構并切實保護客戶利益,但不應該指責助貸公司、科技公司將風險傳遞給了銀行,更不應該將板子打到助貸機構的身上。

    3、銀行自身已有較健全的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的相關管理制度,巴塞爾協議對銀行的規制也越來越成熟,金融機構接受杠桿率的限制是應該的,但非金融一般企業、科技公司、助貸機構在法理上講沒有依據接受所謂杠桿率的約束。既沒必要、也不可能建立對金融科技公司進行資本充足率管理的評價及監督機制。金融科技公司如果再接受所謂杠桿率的約束,迭加銀行的杠桿率限制,純屬謹慎過度,會嚴重影響社會資本與信貸的正常派生能力,也與巴塞爾協議相悖。

    4、很難準確定義與規范助貸行為。字面上理解,幫助銀行完成貸款業務的機構就叫助貸機構。以個人信貸業務為例,僅從崗位分工看信貸業務流程就可以拆分為產品設計、產品營銷、獲客、賬號注冊、信息收集、授信審批、額度審批、發放貸款、貸款計息、征信上報、貸款還款、貸中監控、提降額、展期縮期、催收委外、貸款核銷等。銀行與場景等第三方機構的融合很重,在互聯網化、電子支付盛行的當下,完全不借助外力的信貸機構很少。這種外力一方面來源于非盈利渠道,一方面來自需要獲取融資服務費用的專業機構,尤其在營銷獲客及信審數據這兩個對銀行影響最大的環節,均普遍存在著助貸活動。

    小微企業貸款、次級信用消費信貸之所以難做,實是因為上述一系列的業務動作涉及面廣、操作成本高,金融科技公司、助貸機構要幫助銀行完成最困難的獲客與風控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需要投入的成本也是巨大的。如果不允許助貸機構向客戶收費,則應該支持銀行向助貸機構支付合理的服務費用,一味壓降助貸機構的盈利空間,只會帶來信貸失敗。從螞蟻披露的利潤與助貸業務的數據看,其助貸凈利差也只有一個百分點。

    因此,如何科學定義、規范、監管助貸行為及助貸機構,便成為一個極其復雜的任務,監管部門不能不顧及助貸操作的相關成本、出臺脫離實際的監管政策。

    5、金融科技公司設立關聯的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主要是為了便于金融科技創新產品的試驗、跟蹤以及實現科技能力向盈利能力的轉化,很多情況下是出于無奈。中國銀行業長期習慣于為國企、政府平臺、大中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對小微企業、個人特別是信用記錄不完整的個人提供信貸服務的能力相對較弱,創新主動性不強、風險容忍度低。金融科技公司如果不先用自身的金融機構打樣、形成經營成果,則很難獲得其它金融機構的認可,在涉及到風控模型、風險表現的信貸產品重大創新方面更是如此,這也是非常無奈的選擇,絕大多數金融科技公司自身并不希望變成實質的金融機構甚至金融控股集團。

    6、螞蟻金融板塊影響力越來越大,但其主要的價值實際來自于支付寶與阿里的龐大商業生態及相應的金融創新能力,下屬金融機構只是其生態與技術價值轉化的工具之一,形成的營業收入與利潤在集團的占比并不高。監管希望通過加強對金控集團的管控,實現對其金融版塊以外的全方位監管,其路徑與合法性存疑。

    (二)金融監管部門的觀感

    1、互聯網金融本身的創新性與不確定性,突破了現有監管體系的框架與監管習慣,在銀行業各項制度、業務規范未能及時跟進的情況下,現有的金融監管能力、銀行的科技能力不足以有效控制風險?;ヂ摼W金融并非是互聯網與金融兩個要素的簡單相加,互聯網金融因其龐大的涉眾性及傳播力,使資金提供方與資金需求方的風險都被指數級放大。

    2、中央與地方的金融監管分權制度尚未有效建立,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能夠有效規制互聯網金融,出現了實質性的監管套利現象。金融科技公司通過互聯網小貸、聯合貸、助貸等形式,將本應接受嚴格金融機構審慎監管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變成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能力所不及的互聯網小貸業務和不受任何監管的助貸服務。

    3、互聯網企業本身的基因決定其對現有金融規則的顛覆精神,對金融風險、金融監管缺乏應有的敬畏?;ヂ摼W企業追求極度的高速成長,往往將三、五年的風險表現、經營成果便當成一種可持續商業模式的基石;對以小時、天數為計數的風控模型迭代充滿迷之自信,言必稱數萬個維度、數千次迭代,只追求總量、速度與資本市場的變現,對金融風險的長期性、周期性、不確定性缺乏足夠的認知。

    4、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在業務上邊界不清,導致金融行為已游離出銀行本身的業務體系與安全體系。在與大機構、大平臺的合作上,很多銀行的能力嚴重不足,完全放棄了客戶引入、甄別、篩選、風控與處置能力的體系化建設,甚至僅充當資金方的角色,唯一的依賴是對大平臺及其股東方的盲目信任。但是,從業務合作的具體形式看,平臺方本身一般并不承擔風險、更無承擔風險托底的能力,最終使金融風險從平臺向銀行進行了系統性傳遞。

    5、互聯網平臺從事消費金融業務時,因缺乏嚴格的監管容易引發大數據安全、消費者隱私保護、惡意催收、商業欺詐、多頭隱性負債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分布在支付、結算、征信、風險策略、風險定價、信貸合規、法律催收等各個環節。如果不對其實行系統性、穿透性的管理,這種跨行業、跨部門、跨平臺的復雜市場將會出現巨大風險。

    6、部分平臺利用了監管的空隙,將助貸、直貸、資產證券化等手段結合在一起,以很小的資本金實現了數十倍、上百倍的風險資產放大,科技的色彩逐步淡化而金融機構色彩濃重。平臺利用擔保金、履約保險和平臺聲譽直接與間接地承擔了經營風險,使本該由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識別與定價功能轉移至平臺本身,而將自己徹底變成了實質性的金融機構。

    (三)矛盾的由來

    產生上述矛盾的原因很多,究其根本有以下幾點。

    1、中國金融機構的國有化程度高,體制內、大公司類信貸需求旺盛,個人消費金融尤其是弱信用人群的金融長期供給不足,給互聯網公司提供了很大的市場空間。高速發展的網絡支付、網絡消費市場,又讓科技平臺有了觸達客戶、掌握信息、完成風險定價的技術可能。急速膨脹的市場,使監管與法律制度的滯后性更顯突出。

    2、中國的金融機構長期承擔了國央企、平臺與大公司信貸的供給角色,授信、風控體系主要服務于公司類業務,個人消費信貸停留在房貸、車貸和優質客戶的信用卡服務上,對次級、弱信用人群的關注、風險識別和定價能力不足,需要外力的支持。但是,在如何厘清銀行與第三方平臺的權利與責任、明確業務邊界方面,無論是銀行、科技公司,還是監管部門,均未能理清基本原則、拿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3、體制內外的金融供給易得性、利率水平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跨體制實現信息對稱與信任機制的成本過高,容易產生矛盾。體制內金融機構(包括國有和各級政府、國資實質性管控的金融機構)資金成本低、市場份額高,體制外金融機構資金成本高、市場份額過小。這種情況下,金融科技公司必須利用履約保險、擔保、保證金、助貸等各種手段才能突破體制內銀行的門檻。龐大的科技投入迭加保險、擔保等多重費用,使得金融科技公司只能將主要業務定位于對利率不敏感的次級消費金融市場。相對不安全的客群、充滿不確定性的風控體系、追求極速增長的互聯網思維,使監管部門與被監管金融機構、金融科技公司之間產生了極大的不安全感與分歧。

    4、次級消費信貸人群對金融產品與金融知識的理解相對欠缺;消費者權益保護、隱私保證、征信業管理、數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互聯網涉眾廣泛、風險容易被激化;這些情況綜合在一起,引發了裸條貸、套路貸、暴力催收等大量金融消費者權益被侵害、人身安全被侵犯的負面輿情,進而讓政府部門承受了巨大的壓力、產生了高度的警惕。金融監管部門不僅需要履行監管的責任,甚至還試圖用監管手段來解決超越其自身能力的法治及社會問題,這必然導致監管動作過猛或一刀切,通過犧牲市場與創新來實現監管目標。

    5、ABS作為金融衍生品在次級消費金融中的高杠桿應用給了監管部門更多的不安全感,甚至出現了衍生的平方、衍生的立方,這對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形成了挑戰。發達國家也是經過多年的嘗試與立法規制才初步實現有效監管,而我國還需要較長的認知與建設的過程。

    6、頭部金融科技公司在互聯網消費信貸業務中的角色,已超越了一般的助貸角色,基本上變成了主導者,甚至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壟斷。金融科技公司幾乎掌控了獲客、風險評估、風險控制、貸后管理、催收的主要環節,而且對銀行、信托等資金方單向不透明,最終讓金融機構特別是小銀行幾乎失去了對風險資產的定價權與管理能力,導致其風險資產權重無法評估,這是監管部門最不能容忍的地方,這也是監管部門要求金融科技公司進行桿率約束與資本充足率管理的根本原因之一。

    上述的矛盾種種,導致了以螞蟻為代表的一眾金融科技公司及監管的迷茫。我們有必要再討論一下公眾所關心的螞蟻上市的相關問題。

    三、螞蟻上市的前提與必要的制度環境

    (一)螞蟻應以什么角色上市?

    2022年6月螞蟻發布2021年可持續發展報告,正式啟動“數字普惠”、“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和“開放生態”四位一體的ESG可持續發展戰略,并對“身份”進行了重新定義——互聯網開放平臺。如果這個ESG規劃是集團的整體戰略,那么螞蟻弱化金融屬性是比較明確的。螞蟻的五個主要業務版塊:數字支付開放平臺、服務業數字化經營開放平臺、數字金融開放平臺、數字科技服務、國際跨境支付服務表述的非常清晰,此間并未發現有監管要求的大金控布局的明確呈現。

    筆者在2020年11月螞蟻啟動上市前后曾連續撰文,對螞蟻的上市的身份進行質疑并主張螞蟻的去金融化,如今再看螞蟻的選擇,其底層邏輯應該是一致的,這些邏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科技本身是通過賦能于具體的行業、產業而發生價值,金融科技只是科技對金融的賦能,而不是顛覆與替代。以支付寶、阿里如此龐大生態與科技實力,將自己局限在金融領域,其實是一種嚴重的浪費,也是自斷其臂的不明智選擇;

    2、對中國金融體系、個人次級消費金融市場的誤判及對資本市場的過急企盼,將螞蟻們錯誤地引向了做強金融板塊、做大報表利潤的方向。中國金融體系的國有絕對主導地位,是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的社會主義本質特征之一,也是保障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舉措。這種安排在有力地保障了國企、地方平臺融資需求的同時,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民營、中小微企業和個人金融服務的易得性與價格,導致了體制內外信貸產品的巨大價差。盡管政府竭盡全力來幫扶小微,但是從技術上講小微企業、次級信用人群的信貸實現仍很困難,信貸機構的管理成本、時間成本也是極其巨大的,體制內金融機構內心均不愿意承擔這些成本,這使得螞蟻在內的金融科技公司均將目光聚集到銀行不擅長做的次級消費信貸業務上(相對于銀行信用卡客群與授信風格而言)。在龐大的用戶規模、互聯網極高滲透率和第三方支付等成熟技術的推動下,金融科技公司急功近利地擴大了對旗下銀行、小貸等純金融機構的投資、放大了信貸、助貸服務的規模,使集團本身的科技、平臺色彩被更濃重的直接金融屬性所覆蓋。

    3、對強金融必然帶來的強監管缺乏預見性。螞蟻在支付、征信、消費金融公司、銀行、互聯網小貸、基金、保險、證券等方面全面布局與投資,諸多金融牌照的迭加,加上平臺巨大的客群與海量數據,在集運動員、裁判員和規則制定者多重身份于一體的情況下,必然會引發強監管。應該說,螞蟻引發強監管的原因源自于螞蟻本身對自我身份定位的戰略性迷失。

    4、對中國的金融監管架構缺乏應有的了解。中國金融監管體系是建立在金融機構按屬性分類、實行分業監管的基礎上的,缺乏對跨機構屬性、跨市場、跨行業的金融業務進行功能性監管的能力,也缺乏多部委協同監管的有效機制。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很難對從事金融活動的無牌照機構和個人進行監管覆蓋,也缺乏直接對應的監管部門及相應的處置手段。

    在缺乏抓手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只能要求螞蟻成立金控集團,變成一個被監管的金融機構整體,才能使其與當下的監管體系、具體的監管部門相對接。但是,事實上金融監管部門既不能要求社會上所有的、部分從事金融業務的企業集團都變成金控集團,又不能對金控以外的金融科技公司、助貸市場放任不管,從這個角度看,希望通過金控集團的方式來管控金融科技與助貸,只能針對極少數大集團的權宜之計,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更不符合邏輯。更何況當前對金控集團的監管制度設計也僅僅開了一個頭,如何設立金控,如何監管金控,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所以,無論是從螞蟻發展的角度還是從科技監管的角度,螞蟻都應該用非金控的角色上市,去金融化是最科學的選擇。但是金控集團已是監管明確的治理方向,所以我們不得不再面對下一個問題。

    (二)選擇大金控還是小金控

    1、關于大金控。選擇大金控,集團整體打包成一個金控集團上市,則與整個集團的使命與愿景差之甚矣,其極強的科技創新力及生態的非金融相關商業價值都會受到抑制,也必會給螞蟻在資本市場的估值及其發展戰略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螞蟻的使命是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愿景是致力于構建未來服務業的數字化基礎設施,而讓每一個個體可以享受到普惠、綠色的金融服務只是其業務版塊與服務內容之一,畢竟螞蟻的使命不是讓天下沒有難貸的款。所以,大金控應該不是螞蟻的選擇。

    2、所謂小金控,即將螞蟻集團中的金融機構與類金融機構打包在集團中的金融版塊中,其上成立一個小金控集團,但科技主體業務(含助貸服務)等并不納入其中。螞蟻設定的數字支付開放平臺、服務業數字化經營開放平臺、數字金融開放平臺、數字科技服務、國際跨境支付服務等六大版塊,并沒有清晰地把金融當成一個獨立版塊加以明確,可預見的是數字支付、數字金融與國際跨境支付中都會有對應的金融機構存在,但各相關金融機構并不覆蓋該版塊的全部業務,螞蟻可能希望降低金控在集團中的管理層級,避免金融監管涉及金融牌照以外的業務。在此安排下,螞蟻可以擁有相當的自由度,也便于其它非金融版塊獨立或拆分上市。

    3、理論上講,小金控的做法顯然符合現有的按機構屬性進行對應金融監管的規則,但是可能并不能打消監管的顧慮,徹底解決監管與創新之間的平衡問題,其原因有三:

    1)螞蟻集團雖然宣稱自身的互聯網平臺色彩,但其對網商銀行、螞蟻消金、螞蟻小貸、支付平臺、征信、基金的投資均是最大股東或直接控制,集團主要業務收入來自于自金融利息收入及為金融機構提供助貸的服務性收入,直觀上是一個以支付寶為中心的大型金融集團;大型金融公司體量較大、業務多元、組織架構復雜、風險外溢性比較強,需要從宏觀、整體和系統關聯的視角對其實施監管,由此成為宏觀審慎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加強宏觀審慎管理,掌握金融控股集團總體經營和風險狀況,推動其規范可持續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摘自: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螞蟻脫胎于螞蟻金服,雖然將去金融化列為了總體戰略,但仍然未擺脫濃重的金融色彩。

    2)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維護好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前提是必須確保支付和金融科技平臺企業回歸本源(摘自: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6月22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強化大型支付平臺企業監管促進支付和金融科技規范健康發展工作方案》)。螞蟻及阿里生態中,數據之龐大、之重要已構成中國數據安全中的非常重要的一環。目前螞蟻科技主要的業務盈利就是來自對數據的占有、加工及與通過個人、小微信貸進行的金融價值轉化,因此政府部門有理由對整個螞蟻集團加以管控,通過集團整體金控化,使之完全歸于央行、銀保監的直接監管之下,以解決讓監管部門擔心的數據安全問題。

    3)對助貸的定義及規范的標準難以確定,這使監管部門對螞蟻等金融科技公司心懷顧慮。螞蟻集團旗下金融機構直接放貸的規模遠低于其通過助貸手段讓銀行等金融機構放貸的規模。如果不將螞蟻的全部業務、特別是助貸相關業務納入直接監管范圍,仍會擔心其助貸業務會將信貸風險傳遞給銀行,同時助貸涉及的數據安全問題更多,會導致監管部門勞而無功。

    (三)關于監管的規范

    1)從合理性上講,監管部門并無權要求螞蟻將全部業務包括科技業務統一打包到一個金控集團內接受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提及,實施金融控股公司監管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堅持金融業是特許經營行業的理念,做好準入管理。非金融企業若實質控制兩類及以上金融機構,且所控制金融機構的類型和資產規模符合規定情形,應當依法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企業將內部金融股權轉至金融控股公司,由金融控股公司進行集中管理,具體金融業務由金控公司各附屬金融機構分業經營,從組織架構上實現實業板塊與金融板塊的隔離。二是堅持穿透原則,對股東和股權結構實施監管。金融控股公司股權結構應簡單、清晰,可穿透識別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大股東有實力、經營規范,投資金融控股公司的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三是實施并表管理,關注利益沖突、風險集中、風險傳染等集團特有風險。推動集團整體及其附屬金融機構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完善各層級公司治理架構,規范關聯交易管理。四是明確風險隔離要求,在金控公司大股東、金控公司及其附屬機構以及各附屬機構之間建立風險隔離機制,加強“防火墻”建設,有效防范風險跨行業、跨機構、跨市場傳染。

    按此報告口徑,螞蟻將旗下持牌金融機構打包成小金控集團,而不將科技業務納入其中也是符合監管要求的。大型企業集團涉及金融業務、實際控制兩類及以上且有相當規模的金融機構,這種集團數量并不在少數,如要求其將金融版塊聚合成立金控尚有可為,但如同時要求其把科技及其它主營業務納入金控,顯然不合邏輯且遠遠超過的監管的需要及能力,也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

    2)從央行對金控集團管理的要求來講,并不存在大、小金控之區分,而只是以金融機構屬性進行分類管理。業界所稱的大小金控之差,其焦點主要集中在以科技服務形式存在的助貸服務及其它金融相關服務要不要納入到金控范圍。前文已對助貸業務的內容及范圍進行了描述,顯示出助貸行為涉及的內容及影響范圍太廣,其中既有個人隱私保護、反暴力催收等需要法律、法規進行規制的內容,也有不規范營銷、利率欺詐等金融監管、工商等行政機關應通過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約束的內容。

    所以,希望通過金融監管、大金控方式來解決所有的問題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合理的。如監管部門要求螞蟻將科技業務及助貸服務一起納入金控集團,其結果很大可能是扼殺了科技的創新能力、同時自已也疲于奔命,最終只能通過嚴格控制螞蟻的投資及業務規模來減少因其它法律、法規缺位帶來的負面影響,出現一管就死的結果。

    3)支付數據、個人征信的安全及應用規范需要有效建立。社會上普遍缺乏對支付等商業數據、個人征信及風控大數據三者差異的理解。世界銀行集團IFC東亞及太平洋區金融基礎設施技援線負責人賴金昌先生曾指出,當下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問題:第一,征信概念的擴大化,市場中有不少人錯誤地把一切涉及數據收集和加工的活動都稱為征信,也有不少人不恰當的把信息調查、數據挖掘、行業評比和排名應用程序的開發等都等同于征信,還有人把專業范圍的信用征信和社會誠信混淆,這種理解是不切實際的。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女士牽頭所做的《個人征信問題研究》指出,個人征信服務與數據服務存在著顯著差異。主要表現在三方面:一是服務內容差異導致不同監管。個人征信主要服務于金融領域,主要為授信機構的個人信用風險管理,而個人數據服務廣泛服務于包括金融領域在內的社會各個領域。從國外監管實踐來看,個人數據服務業務并不受征信法規或制度的管理,而是接受個人信息數據保護法等基本法律法規的管理與制約。二是數據要求差異。個人征信所采集的個人信用信息具有信貸風險強相關、客觀真實性和可追溯性三個顯著特點。當前很多大數據服務商采集數據多元化,有些采用在互聯網上進行“數據扒取”方式,不僅難以保證信息來源的可靠、真實,更無法實現信息可追溯。三是數據獲取方式差異。征信數據的獲取是以滿足合規性為前提,國內數據服務商市場處于起步階段,市場上還是比較混亂。

    金融科技公司普通存在對三者認識邊界不清的問題,而螞蟻集團在這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尤其突出??蛻魩缀踉趶娖刃詶l款下放棄了全部的數據主權,個人信息、數據任由平臺支配、使用,商業數據、個人征信及風控大數據被包裝在一起被使用在助貸的方方面面,這也是迫使監管部門對螞蟻集團考慮進行全面大金控化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給螞蟻及監管部門的建議

    為了解決發展與監管的矛盾,我們嘗試給螞蟻及監管部門提出一些建議與意見。

    (一)螞蟻集團應大幅度地去金融化,減少金控版塊在整個集團的營收及利潤占比,健全金控集團風險治理架構。

    事實上,自2021年4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多個金融管理部門聯合約談以來,螞蟻已對部分核心業務進行了明確切割——2021年11月,螞蟻將原有的消費信貸產品“花唄”和“借唄”進行品牌隔離;不斷壓降基金產品“余額寶”的整體規模;同年12月,關閉網絡互助業務“相互寶”;2022年4月,對網商銀行進行切割。2022年1月,減持眾安保險約4653.71萬股,持股比例從13.54%下降到10.37%;螞蟻消金也意圖引進戰投稀釋自身的股比。

    以我個人的建議,螞蟻應更加大刀闊斧地削減對金融實體投資的規模與占比,放棄對金融機構的控股----如果金融科技能產生市場價值,那么本身就足以吸引金融機構購買服務。除了方便金融科技創新產品的應用與驗證外,科技公司并不需要用自身的金融機構、更大的信貸規模才能實現價值,更何況金融科技創新本身就存在著不確定性,技術的成熟也需要假以時日才能跨越經濟周期進行驗證,科技公司將自已變成金融的屬性、甚至承擔金融產品本身的風險,是極其短視的。讓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承擔風險,讓科技回歸科技本身,這才符合大家的長期戰略、實現金融與科技共同的進步與和諧。

    無論是出于監管合規的被動還是尋求戰略發展的主動,壓降眼前的營收與看得見的利潤,這一步肯定是痛苦的,但一定是必須的。在積極與監管部門溝通的前提下,建立、健全金控集團的各項管理制度,特別是集團的風險治理架構,在集團內部實施有效的并表管理,避免集團利益沖突、風險集中和風險傳染;推動集團整體及其附屬金融機構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完善各層級公司治理架構,規范關聯交易管理。

    除了信貸、助貸外,螞蟻涉及保險、理財、基金等金融活動,也必須充分照顧到監管部門的關注點,從金融的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三個角度去衡量自身的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嚴格考慮控制高杠桿和風險傳染,這不僅是監管的要求,也應是螞蟻集團自身的要求。

    目前國內更詳細的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尚未出臺,包括資本金要求、數據保護、數據共享、關聯交易規則等方面,仍未有現行的可參考的參考依據,因此金控集團的成立及規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都會影響螞蟻的上市。

    (二)螞蟻內部要建立起科學、合理、透明的數據采集、加工與應用體系,建立、健全客戶數據公平授權、陽光征信機制,保護客戶數據私有權和國家信息安全。

    目前螞蟻通過支付寶、淘寶生態積累的大量商業數據,被直接應用于所謂螞蟻征信中,并對金融機構單向不透明。大量數據被螞蟻用以風控建模等產品化應用中,在客戶未充分理解數據風險的情況下,通過半強制授權將本屬客戶私有的數據大量商品化,向金融機構及其它商業機構的收費或間接獲利,這些行為的確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

    目前螞蟻旗下的芝麻信用是一個集個人征信、個人商業數據、行為數據等多維數據信息為一體的數據采集與評價系統,有很多觸及個人隱私、必須保護且不應該被采集的信息,更遠遠超過了國際上通行的個人征信的范圍。螞蟻正在籌建的征信公司因多種原因遲遲不能設立,而且即使成立也應嚴格限制數據采集范圍、實行標準化模板并向所有金融機構平等開放。更重要的是,被規范后的征信信息從信貸角度看,其數據飽和度和充分性都不能滿足信貸機構建立完整風控模型的需要,所謂征信的商業價值也會被大幅度消弱。

    中國的數據產權制度、數據要素權益保護制度、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均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才能逐步建立,從這個角度講,螞蟻在數據方面存在的問題并不僅僅是螞蟻自身的問題,而是整個國家與社會現實存在的問題。不過社會焦點落在了螞蟻身上,因此螞蟻需要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共同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并協助各部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與法律、法規,從而徹底解決自身的問題。

    螞蟻必須集中梳理集團內部全部的數據相關業務,按商業數據合規、征信數據業務合規、風控數據服務合規三類來設定不同的管理目標,并匹配相應的合法、合規性審查與日常監督機制。其中征信數據合規明確納入央行征信監管、風控數據服務(助貸相關)明確報備央行、銀保監會備案管理,積極與監管部門匯報與溝通,共同探索、建立風控數據服務、商業數據金融化應用的合規路徑。在商業數據合規性上,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確??蛻羰跈嗪侠?、公平、公正、透明;要杜絕征信公司絕對私有、數據私用的心態。即使是商業性征信公司,也是國家數據安全、金融安全的重要組成部門,只要有了正確的態度與可行的分步解決預案,數據安全問題對螞蟻的上市與發展就不構成實質的障礙。

    (三)最難的一點還在于如何規范助貸行為上。這也是大金控、小金控架構的根本矛盾點所在。螞蟻必須厘定科技服務與金融服務的邊界,將助貸行為的各個環節進行清晰劃分,并分別制定合理、合規、合法的管控制度。

    從某種程度講,寄希望于金融監管部門去制定一個如何合理規范助貸行為的規范是一個偽命題,因為這個命題的背后是與數據安全與產權制度、個人隱私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反商業欺詐、網絡與通信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高度相關的,根本不可能通過一個所謂的助貸管理規定來解決。但盡管如此,我仍然認為監管部門有可能、也有必要出臺一個助貸行為管理規范,以幫助銀行與科技公司初步厘清彼此邊界,給出相對清晰的監管原則與底線。這個規范雖然不能徹底解決問題,但在其它法律、法規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先給出一個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有利于金融創新與監管的平衡發展。螞蟻等金融科技公司更應該主動與監管部門協作,通過業務流程的梳理及自我規范來完善助貸行為的精細化管理、解決監管的顧慮,共同協商制定出科學、透明、操作性強的行為規范。對全球而言,金融科技創新的監管都是一個新課題,只有良性的互動才能避免互傷。

    信貸機構的一般基本原則是誰定價即由誰承擔風險,因為無能力建立風控模型、不能有效識別與控制風險的信貸機構,顯然是沒有把握承擔與消化風險的。目前多數與螞蟻有助貸合作的中小銀行并沒有能力也沒可能自建風控模型,客戶的詳細數據并不在銀行手中,相關信息是動態的、單向透明的,銀行無法自由采集并使用,便無法有效自建并校正風控模型。這個問題同樣需要螞蟻與銀行一起共同解決,通過折衷方案既幫助銀行有效完成風險識別與定價,又能保護自身的商業價值與可持續性。

    (四)明確自身在金融領域科技助貸的精準定位,勿言顛覆,做強服務。同時適當調整信貸服務結構,壓降個人消費金融產品,提升面向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能力與絕對值,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這既是政策環境的要求,也是螞蟻集團打造核心競爭力的戰略要求。

    監管部門對螞蟻的另一個重大擔心來自于螞蟻在消費金融特別是面向次級信用人群(無信用記錄人群、收入較低、杠桿率高的人群)發放的巨額、高頻消費貸款。這些貸款在一定程度上誘導目標人群產生不合理的高消費,還引發了大量信貸欺詐、高利盤剝的社會輿論,加大了社會信用風險??陀^地講,螞蟻等金融科技公司的確提升了次級信用人群的貸款可獲得性,推動了中國金融業消費信貸技術與服務的進步,但追求過高的利率、過快的增長速度顯然違背了良性信貸、普惠金融的初心。

    小微企業經營者不同于一般的次級消費人群,自身具有一定的經濟與金融知識,受欺詐的概率較??;同時貸款用途用于經營,小微企業主會權衡貸款利率與經營利潤的邊際成本,相對會理性借貸;小微信貸直接拉動的是就業與社會經濟的增長,其價值與消費信貸特別是次級信用人群的消費信貸產生的價值不同,其信貸失敗產生的負外部性也不可同日而語。

    從純市場與技術角度看,消費信貸特別面向次級信用人群的消費信貸是一個極受經濟周期影響的市場。這從國際信用卡行業巨擘Capital One及多家消費金融公司的經營歷程就可見一斑。Capital One是一家基于領先時代的數據驅動戰略、持續完善的用戶體驗、不斷進步的科技創新、引領科技零售的銀行。其主營信用卡業務中包含較高比重的中低信譽客戶。此類業務在經濟增長期會因客戶可支配收入的增長而風險減少,更因其較高的利率收入使得公司業績大增,而在經濟下行期則會因迅速上升的不良率而帶來巨大損失。在市場表現方面,公司上市初期(1994-2004年)股價大幅跑贏同業,反映了公司早期差異化的獲客/產品策略及數據驅動戰略下領先于同業的ROE水平所帶來的估值溢價。然而,隨著同業競爭加劇、資金成本上行、特別是資產質量弱化,公司的業績大受影響,近年股價表現遠不及同業及市場指數。因此,螞蟻等金融科技公司一定要認識到科技在金融市場上發揮的價值也是相對的,在多數情況下并不一定是決定性因素,并不能保證風險的絕對可控與利潤的長期增長。

    從螞蟻的生態看,支付信息一頭連接著消費者,一頭連接著小微商戶。支付寶及淘寶生態在服務巨量個人用戶的同時,更是滲透到數以千萬計的小微商戶??陀^地講,小微企業信貸市場對信貸機構的技、戰術挑戰是極為巨大的,遠不及消費信貸的標準化程度高,但正因為螞蟻的獨特生態、小微企業信貸的高門檻,才應是螞蟻金融服務應列為的戰略重點方向,并以之形成護城河。

    (五)螞蟻應全力推動商業生態向金融領域以外延展。截至2021年底,支付寶開放平臺已經開放技術接口和插件1300多個;超過1.1萬數字化服務商活躍在支付寶平臺上;平臺的商家、服務機構開通了超過300萬個小程序。支付寶配合各省市數字政務建設,累計服務超過7億用戶;使用支付寶線上化繳費服務的家庭數量2億+。如此龐大的流量與場景,但螞蟻的利潤卻絕大部分來自于貸款利息及助貸相關的服務費收入,不得不說螞蟻過于急功近利、產生了重大迷失。當然這一點也是受限于螞蟻金服的歷史。中國的金融市場嚴格的準入管制,讓一眾社會資本盲目追逐、迷信金融牌照的價值,殊不知中國官方金融最大的利潤實是來自于體制內強大的背書能力帶來的極高定價效率、極低資金成本及自然的無風險信貸套利,牌照只是工具。社會資本即使拿到入門證,仍然需要付出極大的努力才能彌補一部分體制的劣勢,這從螞蟻數萬億貸款及助貸余額卻只有1%不到的絕對利差這一點也可以看出。因此,螞蟻必須將目光放到比金融領域更遠的的實業中去,通過科技能力將盈利方式從直接金融向間接金融乃至非金融的產業利潤方向轉移,讓金融真正成為集團的眾多工具之一。

    螞蟻僅僅將旗下的金融牌照進行簡單的歸并,按監管明面上的幾點要求逐一做做整改,便希望以此達到合規和上市的目標,這是沒看清宏觀形勢與監管背后真正的邏輯。全面的監管訴求至今為止仍沒有被清晰地提煉并展示出來,螞蟻必須理解監管的真正訴求和客觀存在的制度障礙,配合監管部門一起做前瞻性、創造性的監管設計并以此進行全面整改,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五、關于螞蟻上市及金融科技的幾點思考

    (一)螞蟻上市受阻本身不僅有螞蟻自身的問題,更多的是中國金融監管制度、數據安全及個人權益保護等法律、法規及治理能力缺失所至。大型金控集團的設立、監管的規制;金融科技公司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原則;金融科技創新風險的識別、監控與隔離機制等均未有效建立;這必然是一個必須且漫長的過程。

    (二)中國金融科技發展水平已處于國際第一陣營,監管部門應在指導并協同螞蟻等金融科技公司拿出上述問題的階段性解決方案后,積極鼓勵與支持這些科技企業盡快上市,以保證中國金融科技創新能力的可持續性與領先性。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與逐步完善的過程中,監管部門與金融科技公司要友好協作、共同探討,努力找到科學監管的平衡點,不能坐等法律、法規的全部到位再允許企業上市。

    (三)充分認識到金融科技服務于金融的本質,革命性的金融科技創新會大幅度提升機構效率、顛覆某些金融產品、某類金融市場,但不會改變中國的金融體制、顛覆金融本身。金融科技公司、互聯網平臺應認真學習金融基礎理論,提高對金融風險后發性與周期性的認知,尊重傳統金融機構及金融監管部門的專業,找準真正的金融創新方向。

    (四)鼓勵互聯網企業、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機構積極合作,在國際跨境支付、提升小微企業、個人金融服務廣度、深度方面加大創新力度,讓科技回歸初心。金融科技公司在金融創新方面要更有耐心、要有善待客戶、服務社會的意識,減少對技術的絕對迷信,拓展宏觀視野、關注經濟、金融大勢。

    (五)正確認識消費信貸特別是次級消費信貸市場,耐心打磨產品,放棄對暴利的幻想與追逐。國內多數頭部金融科技公司當下的主打產品均是高息、面向低信用人群的類現金貸,雖然有相當的技術門檻,但所有的技術在經濟下行、疫情突發面前,能夠發揮的實質性風控的價值是相對有限的。其階段性的成功背后有著復雜的歷史背景。無論是中國金融機構長期恪守保守策略留下的市場空白,還是相對欠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隱私保護、通信安全制度給機構帶來的極低信息對稱、催收成本和違規成本,都是暫時且不可持續的。次級消費信貸的技術創新之路還很漫長。

    (六)金融科技的創新絕對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它跟其它創新活動一樣非常艱苦且極易失敗,一定要心懷敬畏。中國的金融科技的發展面臨著中國特色的經濟、金融環境,如何推動體制內的低成本資金與體制外的科技創新能力相結合,如何建立一套相互信任、平等透明、風險可控、有效監管的協作機制,需要更多人的耐心與努力,更需要監管部門的包容和創造性的推動。

    創新是為了發展,監管也是為了發展。龐大的用戶人群、巨量的商品交易、高頻的商業行為、辛勤勞動的人民,都是中國金融科技樂觀未來的有力保障。中國的金融機構也面臨著政府信用與負債飽和、服務小微的能力不足、體制內風險容忍度低等諸多問題,這也為金融科技的創新提供了巨大的空間。

    我們期待良好的金融監管、積極且良善的科技創新共同推動中國普惠金融、包容性金融的進步,未來一定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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